省委九屆十次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福建省委買屋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吹響了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進軍號角,對於推動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實現“百姓富、生態美”具有重大意義。
  一、辦公室出租《決定》的起草過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 《決定》起草工作。今年4月中央決定召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問題後,省委就著手考慮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調研工作和 《決定》 的起草。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委書系統傢俱記尤權、省長蘇樹林的指示,從9月開始,省里專門成立起草組,緊鑼密鼓開展 《決定》 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省委分別於9月27日、10月21日兩次召開改革專題會議,對進一步總結我省改革經驗、強化區域特色,瞄準改革前沿、深化改革研究作出部署。10月中下旬,省委、省政府領導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就改革的熱點難點問題分頭深入調研、聽取意見,形成了一批針對東森房屋性很強的調研成果,推進了改革研究的深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後,起草組根據中央精神對 《決定》 初稿作了全面修改,省委常委會兩次進行汽車借款專門研究,同時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省委省政府召開多場意見征求會。起草組十二易其稿。在省委九屆十次全會審議中,省委委員和與會同志認真審議,提出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
  《決定》 的起草,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和加強黨的建設等各領域改革,著重圍繞解決好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突出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一般性舉措不寫,重覆性舉措不寫,純屬發展性舉措不寫。
  《決定》 著眼於增創福建改革開放新優勢,爭取在若干領域走在全國改革前列,若干區域成為全國改革“排頭兵”和“試驗田”,在改革內容上:一是註意突出我省的地方特色,反映我省改革的具體實踐。如強調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強調發揮我省台港澳僑優勢,加強全方位對外合作,全面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強調突出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要求繼續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強調加強山海協作與陸海統籌,健全扶貧開發和山海協作的體制機制,完善海洋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等等。二是註意瞄準改革的前沿,加快先行先試步伐。如要求加大平潭綜合實驗區先行先試力度,推進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提出爭取國家在我省設立自由貿易園區等等。三是註意加強基礎性的制度建設。如提出建立健全“數字福建”統籌全省信息化工作機制;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省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二、《決定》的主要內容
  (一)關於完善促進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
  《決定》提出了5項改革任務,包括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促進企業轉型提升。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民營經濟做大做強,2012年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達66.7%,可以說是三分天下有其二。為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必須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真正消除各種隱性壁壘,破除民間投資的“玻璃門”、“彈簧門”。《決定》提出要引導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進入基礎產業、社會事業以及特許經營領域,把政策導向落實到具體項目上,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營造民營經濟發展的樂園。
  (二)關於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決定》提出了5項改革任務,包括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在放寬市場準入方面,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是省里正在部署加快推進的改革舉措,主要包括實行先照後證登記制、註冊資本認繳制、年度報告公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降低企業的市場準入門檻,實現寬進嚴管。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面,《決定》 提出要建立我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與全國性市場的轉板對接機制,推進泉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以及閩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試。在科技創新方面,《決定》 提出要發揮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的平臺作用,建設6·18虛擬研究院。強調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以產業發展需求組織項目攻關,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提出創新科技評價獎勵制度,從以論文、著作和獲獎為主,轉變為以成果應用和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為核心。
  (三)關於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決定》提出了5項改革任務,包括健全宏觀調節體系,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數字福建”建設機制,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關於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從2000年的2199項減少到目前的331項。但政府職責缺位、越位、錯位現象依然存在,必須下大力氣深化改革。為此,《決定》 按照能減則減、能放則放、能快則快、能優則優的原則,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首先是減少審批。最大限度減少行政審批、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其次是加快審批速度。推行
  網上審批,將省市縣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運行,進一步提高效率。第三是做到同步改革。防止取消、下放、簡化、提速不同步,造成短板制約,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在企業投資管理體制上,修訂保留的企業投資核准目錄,完善企業投資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減少企業投資前置條件,強化對企業投資的審批服務和後續監管。
  關於創新“數字福建”建設機制。“數字福建”建設推進13年來取得了顯著的成就,《決定》 根據“數字福建”發展新階段的要求,提出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數字福建”統籌全省信息化工作機制。重點要推進省直部門信息中心機構和業務整合,目前,我省已建成了政務雲平臺,具備了整合的基礎條件。通過加強各級各部門信息化建設集中統管,將有效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信息孤島現象。同時,要適應信息消費發展的趨勢,積極鼓勵社會力量進行政務信息資源深度開發利用,加快推進互聯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息資產評估上市。
  (四)關於深化農村綜合改革
  《決定》提出了5項改革任務,即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推進水利改革發展,創新農村工作機制。這個部分是我省《決定》中自設的部分,主要考慮省委九屆九次全會對現代農業發展作了部署,因此在省委《決定》中給予銜接。其中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和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兩條對接中央《決定》提法,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水利改革和創新農村工作機制都是對我省原有改革實踐的深化和延伸。
  (五)關於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決定》提出了3項改革任務,包括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機制,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近年來我省農村面貌和城鄉關係發生了顯著變化,城鄉統籌改革試點也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城鄉二元結構尚未根本改變。城鄉發展不平衡,是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推動過程中急需解決的重要難題。在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方面,《決定》 提出,提升農民收入,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在完善城鎮化協調發展機制方面,《決定》 提出統籌配套推進城鎮化發展,推進有利於新型城鎮化的戶
  籍、土地、財稅、社保、住房、區劃、投融資等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城鎮化成本分擔機制。註重規劃引領作用,推動有條件的市縣開展“三規合一”改革試點。總結推廣我省小城鎮改革建設試點經驗,推進強縣 (市)、強鎮擴權改革,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縣 (市) 和鄉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並支持建設相應的公共服務設施。
  在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決定》提出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引導和鼓勵農業轉移人口優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轉為城鎮居民。同時在公共服務上要跟人口轉移的規模相配套,合理配置教育、醫療、就業培訓等公共服務資源,建立以常住人口為對象的管理服務運作機制。
  (六)關於加強山海協作和陸海統籌
  《決定》提出了4項改革任務,包括健全扶貧開發機制,完善蘇區老區振興發展政策,創新山海協作工作機制,完善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
  實現區域協調發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戰略任務。近年來,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城鄉面貌發生巨大變化,但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問題依然突出。特別是我省革命老區、中央蘇區縣和山區縣,受自然條件、發展基礎、政策體制等因素制約,經濟實力較弱、縣級財力比較困難、基礎設施投入不足、自我發展能力不強,與沿海發達地區的差距明顯。省委九屆九次全會通過了 《關於進一步扶持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對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給予了政策扶持。對此,此次省委 《決定》 進一步作了銜接和部署,努力構建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七)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決定》提出4項改革任務,包括形成對外開放新格局,深化對台交流合作,拓展閩港澳僑合作和推進重點區域先行先試。
  福建是全國最早實行對外開放的省份之一,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改革開放良性互動,是我省發展的一大特色和優勢。中央 《決定》 明確提出,在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 區。省委 《決定》 提出整合提升各類海關特殊監管區,積極創造條件推動在我省設立自由貿易園區,爭取在我省保稅港區與臺灣自由經濟示範區之間先行試點通關查驗結果互傳互認等。同時提出完善和優化對外開放環境,完善商務工作體制機制,拓展閩港澳僑合作,推進廈門、平潭等重點區域先行先試,加快構建與國際規則接軌的開放型經濟體系等。
  (八)關於加強政治文明建設
  《決定》 提出3項改革任務,即推動人大工作與時俱進,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發展基層民主。主要根據中央 《決定》 的精神,提出了省級層面可操作的改革舉措,例如提出要探索邀請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代表和港澳同胞、海外華僑代表列席、旁聽政協會議等。
  (九)關於提高依法治省水平
  《決定》提出5項改革任務,即健全依法行政體制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主要根據中央 《決定》 精神,提出健全依法治省方面的體制機制安排。包括推動省市縣 (區) 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落實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深化監獄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健全社區矯正制度等。
  (十)關於健全制約和監督機制
  《決定》提出3項改革任務,包括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深化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
  反腐倡廉建設和作風建設,既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決定》貫徹中央精神,提出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設省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持之以恆抓好八項規定的落實,堅決反對和糾正“四風”,制定常態化監督檢查辦法,完善責任追究與通報制度。
  (十一)關於創新文化體制機制
  《決定》提出4項改革任務,包括深化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升文化開放水平。
  文化管理體制方面,強調了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制機制,形成正面引導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網絡輿論工作格局。加強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公共文化服務方面,強調建立文化惠民項目建設的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實施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和其他公共服務項目共建共享,整合基層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等設施,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文
  化對外開放方面,突出以福建特色文化為主題,擴大文化對外交流。推動閩台在文化作品、文化產品等領域的合作機制化。鼓勵台港澳僑企業來閩合辦文化企業,建立台港澳僑資本參與省內文化企業重組改造新機制。
  (十二)關於社會事業改革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級各部門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發展的最終目的。順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普惠,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決定》提出5項改革任務,包括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
  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方面。近年來,我省教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但是仍存在教育評價體系不夠完善、高考中考的應試導向制約素質教育的推進、義務教育均衡水平較低、優質教育資源仍較短缺、職業教育仍不適應產業發展的需要及高等教育內涵建設有待提升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深化教育綜合改革。一是基礎教育要強化素質教育,更加註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結合實際科學地推進教育均等化,支持名校辦分校、老校帶新校、強校扶弱校,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二是職業教育要更加註重服務產業發展,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課程改革,強化實際操作,致力於培養急需的技術工、熟練工。推進高職教育與中等職業、應用型本科、專業學位等教育的貫通,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三是高等教育要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增強教育發展的動力與活力。
  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方面。一是積極探索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新醫改實施以來,我省在9個縣(市、區)開展試點,2012年底全部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初步實現次均醫療費用下降、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更加合理、醫院精細化管理得到提高的目標。但是與此同時,醫院補償制度缺失、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存在缺陷等問題逐步顯露。為此,《決定》提出要進一步落實政府責任,取消以藥補醫,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價格機制、藥品供應及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等綜合改革。二是鼓勵社會辦醫。針對我省醫療資源總量不足的實際,去年省里出台了支持社會資本辦醫的23條優惠政策,因勢利導、放寬準入,特別是給予社會資本辦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事業編製,有效解決了人才短板,《決定》對這一系列鼓勵政策作進一步拓展和深化。三是完善計劃生育政策。我省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勞動力供給逐年遞減,“人口紅利”正在逐步消失,《決定》貫徹中央精神,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這既充分考慮了群眾的生育意願,又有利於促進我省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十三)關於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決定》提出6項改革任務,包括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關於改進社會治理方式。為了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在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統籌社會治理全局,創新社會治理方式。
  關於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培育成熟的社會組織體系,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積極穩妥地向社會組織轉移部分行業管理和社會管理中的技術性、事務性、輔助性職能。
  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信用福建,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構建全省集中統一的法人與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統,形成以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改善經濟社會運行環境。
  關於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決定》提出要在省級層面上建立軍民融合發展的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等機制。健全國防動員體制機制,改革完善應急力量體系建設、依托國民教育培養軍事人才政策制度、國防教育和雙擁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國防動員和應急管理等機制銜接,落實平時徵用和戰時動員法規制度。
  (十四)關於推動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發展
  當前,福建生態省建設正步入創建全國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新階段,《決定》貫徹中央部署,總結實踐經驗,提出了4項改革任務,包括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生態紅線管控制度,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管理體制。
  建立生態紅線管控制度方面,《決定》提出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更加嚴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環境準入標準,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企業、社區和個人在生態紅線區域生態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等多項改革措施,為守住生態紅線,使重要生態功能區域以及主要物種得到有效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生態基礎。
  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方面,《決定》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財力支持機制,制定重點流域生態補償管理辦法,健全分類補償與分檔補助相結合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健全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等措施,有力推動實現“百姓富”與“生態美”的有機統一,加快建設美麗福建。
  三、《決定》的貫徹落實
  明年是落實中央《決定》和省委《決定》的第一年,各項改革任務十分繁重。對於《決定》中明確的改革任務,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根據改革時機、改革方案的成熟程度,區別對象、分類指導,採取不同的推進策略,下大力氣抓好落實。
  對於已經啟動實施的改革,集中精力,周密組織實施,加快改革進程,確保改革早出成效。如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文化體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要進一步攻堅克難,在“深水區”領域取得突破,重點是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公立醫院改革,審批制度改革的對中介機構服務時限和收費標準的規範等。
  對條件已經成熟的改革,精心設計方案,認真制定政策,廣泛征求意見,加快啟動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如推動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推動非教育部門與所辦院校脫鉤,推進各級黨政機關與所辦(屬)企業及其管理的經營性資產脫鉤,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等等。
  對於我省已經先行先試、積累了一定經驗,但是仍需繼續深化的改革,要繼續大膽試、大膽闖,增創改革新優勢,形成福建特色。如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國企改革和國資監管體制改革,促進廈門、平潭等重點區域的先行先試等等。
  對於當前條件還不夠成熟,但又必須實施的改革,認真學習借鑒國內外經驗,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加強對改革的前瞻性研究,認真梳理思路,科學設計方案,為適時推進改革做好各項準備。如生態文明方面擬開展的綠色信貸和排污權交易試點,與城鎮化相關的“三規合一”試點,與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有關的公務用車改革試點等等。
  對於中央有要求,我省有基礎、有條件繼續深化的改革,要認真貫徹中央精神,緊密聯繫我省實際,繼續深化和推動。如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多項政策,持續推進山海協作和扶貧開發。中央近期提出了推動扶貧開發工作精準化的要求,也需要研究進一步加以貫徹落實。
  為推動重點領域改革,我省還提出了《2014年全省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方案》,經省委九屆十次全會討論,近日即將印發實施。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全會精神,按照改革工作“目標要準、方向要明、措施要實、效果要好”的要求,精心組織,有序推進,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的順利實施。
  (原標題:吹響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進軍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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