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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京站美食者徐偉
  “我在渝北生活這麼多年,第一次看見法律顧問在病房給東森房屋病人調解家庭糾紛。”住在黎霜隔壁病床的老王感慨地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黎霜是重慶市渝北區居民,生病住院,兒孫滿堂的她病床旁卻空無一人。由於對房屋財產分割、房屋產權證辦理以及房屋過戶費的分配關鍵字廣告等問題多次發生糾紛,黎霜的兩個兒子誰也不來照顧她,更不肯負擔醫療費。
  雙鳳橋街道宏錦路社區的義務法律顧問陳贊在租屋得知此事後,主動把黎霜的兩個兒子和其他家屬帶到病房組織調解。最終在陳贊和社區調解員的斡旋下,黎霜與家人達成一致意見,母子間矛盾得到妥善解決。
  黎霜十分感動地說道:“我本來還巴里島想去法院打官司,沒想到經過我們村的法律顧問一場調解,複雜的事變簡單了,我一分錢都沒花。”
  2013年3月,重慶市渝北區啟動義務法律顧問進村(居)工作,並出台了《義務法律顧問進村(居)實施辦法》。辦法要求:全區每一個村居由一名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法律顧問的職責是為村居組織和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代理、法律援助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同時,辦法還要求法律顧問開展法制宣傳,協助基層調解組織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如果村居有重要工作需要律師參與的,法律顧問還可能需要上門服務。
  渝北區司法局局長聶國倡說,為了保證實施效果,村居法律顧問實行四大工作制度,即信息公開制度、工作日誌制度、定時限時服務制度、工作報告制度。
  據介紹,各個村居都設有一間義務法律顧問工作室,並將製作標識、標牌。村居法律顧問的姓名、聯繫電話、工作時間、工作職責等信息都將向本村村民、社區居民公佈,對義務法律顧問辦理的比較重大的法律事項,村居也可在一定範圍內公開。
  法律顧問每月進村居進行法律服務不少於一次,每年在村居舉辦法制講座不少於兩次;法律顧問在接到村居具體法律服務需求後,兩個工作日內應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對村居組織、村居民的電話或當面的法律咨詢,一般應隨問隨答,疑難問題原則不超過兩個工作日答覆。此外,法律顧問還被要求填寫工作日誌,對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對象、內容和結果,做到一事一記、一次一記。
  “對律師的管理,我們實行獎懲制度,以此激勵他們更好地服務群眾。”聶國倡說。據悉,對義務法律顧問的考核為一年一次,年度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包括定時服務、法制宣傳教育等內容。考核結果90分(含)以上的為優秀,考核結果7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律師,由區司法局對該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進行教育談話,並要求及時整改,當年律師及律師事務所不參與司法局的各項評優評先工作。
  據統計,義務法律顧問進村居工作從今年3月啟動至今,律師進村居1300餘次,組織宣傳活動450次,法律咨詢1121次,參與修訂涉法文書76件,處理群體糾紛14件,參與調解糾紛1620件,承辦法律援助案件14件,代理訴訟案件31件,使1起集訪案件得到息訪。
  (原標題:病床邊調解員平息母子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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